第五十九章落花时节又逢君(No.320—No.326)-《耿耿余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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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高中不是对你同桌有意思吗?那小子叫什么来着?你当我看不出来?我跟他一起吃饭的时候,你看看你,那叫一个护着他呀,跟他一块儿走被我发现了还假装刚碰见,你当你爸傻啊?”

    我抬起头,太阳早已不知踪影,可天还没有黑,冰激凌似的天空层层渲染,让人分不清头顶到底是什么颜色我爸就这样在人来人往的住院处的大门口提起一个遥远的少年,我心底汹涌的情绪冲破了乱糟糟的环境,像一盆冰倒进了火锅炉,不知道是谁制服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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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爸走了以后,我去买了一听可乐,自己在长椅上坐了一会儿。

    我不是没谈过恋爱,只是他们不知道。

    大二的末尾,不知道是不是等余淮等绝望了,我忽然就答应了一个追我的学长和他交往。那时候,我刚加入轮滑社,和他们在期末考试后集体刷夜去唱ktv,然后再集体穿着轮滑鞋滑回学校。他们不说“滑”,说“刷”,还说这才叫真真正正的“刷夜”呢。

    静谧的深夜里,大家一边笑一边在宽阔的大马路上滑行。我滑得不好,甚至还没学会转弯和急刹,只会直挺挺地往前飘,即使路上没车我也很害怕。学长过来牵我的手,想要带着我滑,抓到我的手时,被我手心的冷汗震惊了,笑着说:“冰死我了,下不为例啊。”

    就在我已经等到绝望的时候,有人牵着我的手,穿过一个又一个路灯投下的橙色光晕,说着余淮曾经对我说过的话。

    在我面对下发的考卷时,本能地用冰冷的手抓住他时,说过的一句话。

    我跟着学长刷过黎明前的夜,忽然觉得他也很好。

    和余淮不也只不过是三年的陪伴吗?再给我三年,再给我陪伴,一段记忆怎么就不能覆盖上一段呢?

    可是这段记忆只持续了一个星期。学长在宿舍楼下靠过来要吻我的时候,我推开了他。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

    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我喝光了一罐可乐,扔进垃圾桶,站起来伸了个懒腰。说到底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可以在适合结婚的年龄以结婚为目的去和陌生人同床共枕。陌生人的气息倾覆过来的时候,不会恶心吗?不会怕吗?不会觉得不甘心吗?

    或许有一天我也会妥协,也会放弃这些矫情的心思。

    可我并不盼望那一天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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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晨两点的时候,林帆终于打完了今天的吊瓶,我扶他去了趟厕所,帮助他洗脸刷牙,然后就可以在他入睡后回家睡觉了。

    这个时候的医院还是有些吓人的,五楼走廊的灯都关了,时不时会遇见病人自己举着输液瓶去上厕所,步伐一挪一顿,面无表情,配上那身病号服,我会错觉自己误闯了《行尸走肉》的片场。

    林帆看到我怕成那个样子,会忍不住哈哈笑,一笑就牵动胸前的伤口,疼得龇牙咧嘴。

    我在厕所门口等他,一回头就看到一个瘦得两颊凹陷的老婆婆正恶狠狠地在女厕所门口等着我,走廊窗外是门诊处的红十字标志,夜晚时发出的红光打在她的脸上,更衬得眼珠漆黑如无底洞。

    我吓得心都要跳出来了,这种时候人根本就叫不出来,只觉得耳朵“轰”地一声,我腿一软就靠着墙缓缓滑坐到了地上。

    她的目光追着我,从恶狠狠的仰视缓缓地下滑,变成冷冰冰的俯视。

    有人从不远处跑过来,脚步声在空旷的走廊回荡。那个人努力把散架了的我搀起来,带着温和笑意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姑娘,你没事儿吧?这老婆婆是我们这个病房的,就是喜欢凶人,你别怕。”

    这个声音几乎把我的整个世界都按成了暂停。

    我记得我最后一次听见这个声音,是在电话里,对害怕对高考答案的耿耿说,还有我呢,你别怕。

    我缓缓转过头去。

    不知道是不是光线的原因,我看不到岁月的痕迹,还是那个毛茸茸的寸头,那张小麦色的脸庞,甚至还是那件黑色的t恤,穿了这么多年,你为什么不换一件。

    他一开始没有认出我,面对我汹涌的目光,表情有几秒钟的迷茫。

    然后眼神一滞,呆住了。

    “耿耿。”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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